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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长快线

  高端款
A款保障计划 保险责任 保费(单位:元)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住院津贴 1-3类 4类 5类
保额(万元) 10 1 30元/天 180 250 560
 
  标准款
B款保障计划 保险责任 保费(单位:元)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住院津贴 1-3类 4类 5类
保额(万元) 6 1 20元/天 130 180 380
 
  基本款
A款保障计划 保险责任 保费(单位:元)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住院津贴 1-3类 4类 5类
保额(万元) 3 0.5 10元/天 80 100 220

投保对象:

投保单位16―64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不含拒保职业表所列职业的人员;
投保期限:一年
投保份数:
每人限购一款,一至三类职业每人限保三份,四类职业每人限保二份,五类职业每人限保一份;
注意事项:
仅限承保1-5类职业,职业类别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4版)2为准;
同一层级的被保险人必须选择相同的保障款别,不同层级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障款别,较低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较高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
每一被保险人的住院津贴不得超过其税后日工资总额的80%(日工资=月工资/月工作日天数);
适用条款:
未尽事执行《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2005年保监会核准备案)》《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产品:成长动力
  保险责任(单位:元) 保费(单位:元)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住院津贴 1-3类 4类 5类
基本部分 80000 10000 20元/天 150 210 480
附加可选部分 疾病身故保障 20000 30
重疾保障 20000 60
住院津贴保障 30元/天 60
交通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乘坐民航客机意外伤害 200000 30
乘坐营运火车、轮船意外伤害 100000
乘坐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40000
 
1. 1-3类职业被保险人每人最高可投保5份,4类职业被保险人每人最高可投保3份,5类职业被保险人每人最高可投保2份;
2. 本系列计划由基本保障及四个可选附加保障组成,可选保障部分不可以单独承保,必须附加在基本保障上;可选保障部分的投保份数不得超过基本保障投保份数;
3. 可选保障部分“疾病身故保障”和“重疾保障”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超过50周岁(含)以上者,最高分项保障各不超过5万元,被保险人年龄超过60周岁(含)以上者,最高保障各不超过2万元,超过部分无效;
4. 投保前患有条款中所列疾病已发生相关病变,并因此而继发或诱发的重大疾病的人员,不能投保可选“重疾保障”和“疾病身故保障”;
5. 投保对象:投保单位16-64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不含长期患病不能全勤工作的人员及拒保职业表所列在职人员;
6. 仅限承保一至五类职业,职业类别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4版)为准;
7. 同一档次的被保险人必须选择相同的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保障计划,且各被保险人的投保份数应一致;不同档次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保障计划,投保份数可以不一致。较低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较高等级的保额;
适用条款:未尽事执行《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2005年保监会核准备案)》《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平安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保险条款》《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条款》以及《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产品:非工伤意外伤害险

  基本保障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每份) 保费
非工伤意外身故保险金 3万元 35元/份最高可保6份
非工伤意外残疾保险金(按条款规定残疾比例) 最高3万元
非工伤意外事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后80%赔付 最高3000元
非工伤意外事故住院可获现金补贴 10元/天(每年累计最多180天)
注:意外医疗若扣除100元后100%赔付,每份加费5元,即40元/份。
 
  可选保障一: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每份) 保费
交通意外 乘坐民航客机意外伤害 20万 28元/份最高可保5份
身故或残疾 乘坐营运火车、轮船意外伤害 10万
保险金 乘坐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4万
 
  可选保障二: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每份) 保费 投保份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2万 25元/份 最高可保5份
 
  可选保障三: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每份) 保费 投保份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2万 25元/份 最高可保5份
 
  可选保障四: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每份) 保费 投保份数 特别要求
疾病身故保险金 2万 25元/份 最高可保5份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和一般住院津贴之和不超过其税后日工资收入总额80‰

保险对象:
凡参加了工伤保险、在企业从事全职工作、身体健康的员工均可成为被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因工伤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或职业相关的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无职、非全职及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只承担国家法定休假或假日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投保年龄:
16周岁60周岁,续保可放宽至达64周岁。
投保人数:
8人以上团体,且投保人数不得低于投保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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